好消息!新冠肺炎及疑似患者医保报销最新政策发布啦!
发布日期:2020-03-06浏览次数(2552)
自疫情发生以来,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国家医保局迅速响应部署、全力以赴,先后发布重要政策文件,领导全国各级医保部门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医保力量,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新冠肺炎及疑似患者均同等享受新冠肺炎医疗报销政策。
一、新冠肺炎患者医保报销方法及流程
对于确诊和疑似患者住院治疗的,门诊费用纳入住院总费用; 没有住院治疗的疑似患者门诊医保报销70%。住院费用报销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由救治医院先行垫付,财政部门按实际发生费用据实结算,住院费用患者零负担。 患者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等个人基本信息,无需缴纳押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 二、实行新诊疗方案特殊支付政策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第四版诊疗方案,将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及治疗必需药品全部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设个人自付比例。 三、实行异地就医报销执行参保地政策
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政策。参保地经办机构为患者进行网上备案后即可在就诊医院实行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