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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门诊慢特病政策和申报流程

发布日期:2026-08-12浏览次数(2507)

宝鸡市门诊慢特病政策和申报流程


一、服务对象

宝鸡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病种范围

全市门诊慢特病实行分类管理,共分为门诊慢特病I类和II类共50个病种。

三、资格认定

(一)申请资料

1.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或两次以上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等病种相关复印件资料。

3.《宝鸡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二)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的病种

1.16个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康复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透析(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儿童苯丙酮尿症;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脑瘫;肝硬化失代偿期;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活动期;耐药性结核病;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妄想性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癫痫性精神病、重度以上精神发育迟滞);病毒性肝炎;运动神经元病。

(1)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妄想性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癫痫性精神病、重度以上精神发育迟滞)在市康复医院申请;肺结核活动期、耐药性结核病在解放军987医院申请。

(2)儿童苯丙酮尿症在市儿童医院申请。

(3)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由本市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并备案。

2.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病种申请资料,到相关病种科室提交资料。

(2)主治或以上医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住院病历资料进行初审,无住院病历资料的应根据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综合研判后,符合准入条件的在“门诊医生工作站”打印《宝鸡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3)审批意见由科室主任和门诊慢病专家组成员审核签字。

(4)医保运营处(慢病窗口)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备案登记。

(三)第三方经办机构申请的病种

1.30个普通病种:高血压;糖尿病;脑血管病后遗症(脑卒中后遗症);氟骨病;大骨节病;克山病;甲状腺功能异常;癫痫;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冠心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心脏瓣膜病;心肌病;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重组人生长激素治疗);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骨髓炎;银屑病;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股骨头坏死;系统性硬化症;肝豆状核变性;重症肌无力。

2.申请方式

(1)线上申请:参保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宝鸡医保”点击“我要服务”登录“慢病申报”注册后按照步骤提示上传与申请病种相关的资料。认定结果在“申报进度”模块中查询。

(2)线下申请:参保人员到各县(区)医保经办中心慢病服务窗口或定点医药机构提交纸质资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帮助患者进行拍照上传;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将资料寄至各县区医保经办中心慢病服务窗口,审核流程同线上申请一致。

(3)居家申请:对行动不便、失能卧床且不具备线上申报条件的参保人员,根据本人申请组织专家上门或通过远程智能方式完成,不符合鉴定条件的说明理由。

四、病种支付标准

宝鸡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Ⅰ类待遇标准

序号

病种

支付标准

复审时限

城乡居民

城镇职工

支付比例(%)

年度支付限额(元)

支付比例(%)

年度支付限额(元)

1

高血压

70

2600

85

2900

长期

2

糖尿病

70

3300

85

3800

长期

3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70

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

87

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

2年

4

恶性肿瘤康复治疗

70

20000

85

25000

长期

5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70

20000

90

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支付限额

长期

6

脑血管病后遗症(脑卒中后遗症)

70

4800

85

5400

长期

7

肺结核活动期

80

3400

85

3800

2年

8

耐药性结核病

80

16000

85

18000

3年

9

精神疾病

80

7600

85

9000

长期

10

透析(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83

70000

90

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

长期

11

氟骨病

70

630

80

790

长期

12

大骨节病

70

470

80

590

长期

13

克山病

70

1500

80

1900

长期

14

儿童苯丙酮尿

70

20000

-

-

长期

15

甲状腺功能异常

70

2900

85

3200

2年

16

血友病

80

0-7岁4万元;7岁以上轻度5万元;7岁以上中重度8万元。

85

轻度5万元;中重度8万元。

长期

17

再生障碍性贫血

70

8000

85

9000

长期

18

癫痫

70

2800

85

3200

2年

19

脑瘫

70

12000

-

-

3年

20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70

3500

85

4000

长期

21

支气管哮喘

70

2800

85

3200

3年

22

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

70

4500

85

4800

长期

23

冠心病

70

3300

85

3800

长期

24

肺源性心脏病

70

4000

85

4500

长期

25

慢性心力衰竭

70

2400

85

2600

长期

26

心脏瓣膜病

70

2400

85

2600

长期

27

心肌病

70

3200

85

3600

长期

28

病毒性肝炎

70

4200

85

4400

2年

29

肝硬化失代偿期

70

5700

85

5900

长期

30

慢性肾功能贫血

70

5700

85

5900

长期

31

肾病综合征

70

4200

85

4400

3年

32

慢性肾小球肾炎

70

4200

85

4400

2年

33

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70

4500

85

4800

2年

34

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重组人生长激素治疗)

70

19400

-

-

2年

35

强直性脊柱炎

70

3600

85

4000

长期

36

类风湿性关节炎

70

3600

85

4000

长期

37

慢性骨髓炎

70

3600

85

4000

3年

38

帕金森病

70

4800

85

5000

长期

39

系统性红斑狼疮

70

10000

85

11000

长期

40

银屑病

70

2400

85

2700

3年

41

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

70

2400

85

2700

长期

42

运动神经元病

70

7400

85

7400

长期

43

股骨头坏死

70

3000

85

3000

5年

44

系统性硬化症

70

4200

85

4200

长期

45

肝豆状核变性

70

6000

85

6000

长期

46

重症肌无力

70

4200

85

4200

长期

 

宝鸡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Ⅱ类待遇标准

序号

病种

支付标准

复审时限

支付比例(%)

年度支付限额(元)

1

白塞氏综合症

70

4800

长期

2

阿尔滋海默病

70

1200

长期

3

慢性丙型肝炎门诊使用乙二醇干扰素治疗

70

34800

2年

4

高脂血症

70

1500

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