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有关情况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0-04-28浏览次数(5433)
各位患者朋友:
根据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下发的《关于执行〈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的通知》(宝医保发〔2020〕25号)文件要求,我院及时跟进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并于2020年4月20日按期完成了调整工作。
在此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过程中,由于信息系统在新旧价格调整交替过程中存在不稳定因素,导致部分患者出现出院结算费用总额与纸质版病历中费用总额不相符合的现象,给患者带来了不便和困惑,在此特别说明:若出现费用不符现象,请以出院结算费用清单和发票为准。如有疑问,请与我院门诊客服部联系,联系电话0917-3120120。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宝鸡高新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