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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职工医保住院就医流程及结算政策

发布日期:2019-11-11浏览次数(13038)

 

经西安、宝鸡两市的共同努力,我院医保结算系统和西安市医保结算系统联网对接成功。从9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与西安市医保(包括西安铁路医保人员)直接结算业务。患者在住院前先到参保地进行备案并选定医院,具体就医流程及报销结算政策如下:

一、备案需要提供的资料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常住宝鸡市内的,需提供:本人有效住房证件(房本);因工作需要派驻市内的,需要单位开具证明;本人随子女居住单位开具关系证明。

二、网上备案流程

1、首先用电脑的IE浏览器或UC浏览器打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网上大厅→社会保障卡服务→异地就医网上备案;

2、用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完成注册;

3、进入备案页面,开始备案:

地址:填写单位地址或者现在住址;

异地就医省市:填城市关键词即可,例如填“宝鸡”然后按“Enter”键确认;

逐项填写----人员类别、异地地址、备案截止时间(备案时间自行决定,不必年审);

上传相关证明:社保卡、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完成以上操作,保存备案资料。

三、报销结算政策

按照《西安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执行,来我院住院的铁路职工执行的是三级医院标准,具体为:

    1、住院起付线

    职工:第一次住院800元;第二次住院550元;第三次住院350元;居民:500元。

    2、医保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起付线标准以上至1万元的,报销比例为85%;1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报销比例为89%;5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95%。

退休职工:起付线标准以上至1万元的,报销比例为88%;1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报销比例为92%; 5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95%。

    四、报销流程

1、完成首次备案后,5个工作日后患者或家属持住院证、社保卡等资料在住院部一楼结算窗口办理登记审核手续。

2、出院时持住院押金票、社保卡在住院部一楼结算窗口进行直通车报销,患者只需结清个人自付部分即可离院(外伤和生育患者除外)。

3、未办理备案手续的铁路职工,出院时自费结算需携带:门诊病历、入院证、出院证、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医院等级证明等资料回单位审核报销。